理解城市治理三重逻辑:人民性、城市性与个体性 | 社会科学报
改革开放四十年来,经济和社会发展波澜壮阔,城镇化进程如火如荼,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。早在2011年城镇化率历史性地突破50%开始,中国已经开始步入到城市时代。截止2019年末,中国的城市化率已经超过60%,近9亿左右的中国人在城市中学习、生活和工作。一流的城市需要一流的治理,相对于过去以建设为中心的城市工作思维,新时代的城市工作已经迈入到城市治理的时代,提出了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艰巨任务,其中的核心就是坚持城市的人民性,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,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。
原文 :《城市治理三重逻辑:人民性、城市性与个体性》
作者 |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教授 韩志明
图片 | 网络
人民性:城市治理的价值主线
城市是人口等资源要素高度聚集的社会空间,高密度的人口是城市的典型特征。人是城市最重要的主体,与城市的发展息息相关,人的多少及其密度高低是衡量城市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。人也是城市生命体中的活性元素,是影响城市发展和进步的关键变量,也构成了现代城市治理的重要主体。
有关城市人民性的论断是习总书记城市治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发展观在城市工作领域的深入落实。
具体来说,“人民性”的论断主要是解决了城市发展属于谁、依靠谁和为了谁三个方面的问题。首先,这阐明了城市的性质问题,即人民是城市的主人,城市是属于广大人民的,人民性是社会主义城市的根本属性;其次,人民创造了城市,城市建设和发展必须要集中民智,汇聚民力,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的奋斗和拼搏,尤其是要将人民吸纳到城市治理的各个环节中来,共同管理好城市家园;最后,城市的进步和发展最终都是为了广大人民的福祉,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,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。这三个方面归根结底就是,城市归广大人民所共有,由人民群众共同治理,最终实现人民共享。
城市性:迈向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
从1978年至今,中国的城市化率平均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,城市发展的成就有目共睹。城市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城市问题的过程,只有更好地解决城市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才能更好地推动城市的发展。城市发展过程中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城市病,包括交通拥堵、环境污染和贫富分化等,给城市的良性运行带来了严重的困扰。特别是,在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过程中,通常是资本和权力的意志得到了张扬,而人民的权利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,人反而成了无足轻重的东西。由于城市管理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需要,人为地造成了城市人口的三六九等,广泛形成了权利缺失和利益失衡的后果,也带来了大量的矛盾冲突。
相对于农村,城市意味着便捷、效率与文明,承载着美好生活的理想。但作为各种要素高度密集的社会空间,城市也形成特殊的城市问题,比如城市病。在当今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,城市普遍面临着复杂性、脆弱性和不确定性的挑战。城市治理是城市空间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解决城市问题的过程,城市治理千头万绪,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和需求,其中的核心就是做人的工作,以人为中心来开展工作,理顺和协调人们的利益冲突,打造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发展环境,特别是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,顺应人民的心声和期待,优化城市治理的理念、体制、机制和方法,高效地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现实问题,推动城市治理的转型升级。
在喧嚣纷乱的城市大舞台上,城市治理的人民性意味着必须要建设一个平等、公平和正义的城市:首先,城市是人民休戚相关的社会共同体,人民作为整体是城市的主人,应当能够主宰和掌握城市的命运,也要为城市发展及其未来承担起广泛的责任;其次,城市治理应该坚持人本主义的价值,始终以人民的需求和意愿为中心,创造更加公平和正义的社会环境,实现好、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,让人民共同享受城市发展的成果;最后,城市治理是人民共同参与的事业,应该创造机会、条件和平台,让人民广泛参与到城市治理的各个环节中来,积极承担主体性角色,发挥能动性作用。
个体性:实现面向个人的精准治理
个人权利是城市文明演进的标志性成果,城市的发展推动了个人权利的拓展、落实和满足。人们为了生活得更好,从农村迁徙到城市来,居留于城市之中,成为城市人。城市让人们更加繁荣富足,也让人们享受更加便捷文明的生活。城市的人民性具体落脚在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上,就是要充分响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。为此,必须要深入解放思想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,深入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创新,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城市发展的奋斗目标,让人更加有尊严,提高生活品质,享受美好生活。
人民性不是空洞的口号,人民性的基础是以人为本,是以人为中心。在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各个环节,坚持问政于民,问计于民,问需于民,坚持协商与决策制定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,以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为切入,打破城市中有形和无形的壁垒,全方位激活人民参与改革和发展的动力,认真落实各项惠民、便民和利民措施,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。
个体性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。城市归根结底是由一个一个的个人构成的。实现城市的人民性,最终必须要落实到个体的层面上来,以具体的个人作为基本的治理单元,发展面向个人的精准治理,努力做到一个人也不能少。同时,也要认真对待权利,真正让权利可以运用起来,使权利成为城市治理的活性资源,比如各地城市政府推出城市管理的APP,鼓励城市居民参与城市治理过程中来,提高了城市治理的效能。为此,要以信息技术的应用为契机,特别是要大力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,建立健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的平台,疏通政情民意沟通互动的通道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表达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及时梳理和响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许。
值得注意的是,从中西方城市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来看,城市的规模越大,城市治理的难度也越高。必须要系统谋划,精心设计,尊重城市运行和管理的客观规律,大力推进精细化治理,重视局部,瞄准个人,精准施策,把细节做好,精益求精,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的品质和水平,特别是注意打造协同高效城市治理体系,全方位提供高效、便捷和精准的公共服务,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、差异性甚至个性化的需求,打造有人性、有人文和有温情的城市环境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。
城市化的持续发展提出了城市治理转型升级的要求。城市治理的人民性是响应城市治理问题的重要思想结晶,是引领和指导城市治理实践的有效理论工具,对于建构以人为中心的城市治理体系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。在城市治理深度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过程中,坚持人民性不仅可以矫正技术应用中的偏差问题,也有利于激活丰富的个人权利资源,提高城市治理的人性化、协同性和和谐性。当然,权利绝不只是确认了城市治理的任务,也是城市治理的能动性资源,内涵着巨大的治理潜力。因此,如何激活人民群众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更好地识别和测算个人的需求,推动社会民众参与到城市治理中来,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。
最后,在城市治理深化转型的过程中,广泛形成了资本、技术和权力结盟的情形,也导致了利益失衡、社会分化和结构固化等方面的问题,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市治理现代化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,也是城市转型升级需要解决的问题。人民性的话语包含了强大的政治势能,是评估和批判城市治理实践的理论武器,也是重新定位和导航城市治理的价值标杆。过去我们也曾经提出了诸如“人民教育人民办”和“人民铁路为人民”等口号,但许多领域的工作都出现了严重的异化,最后反而偏离了人民性的轨道,甚至损害人民的利益。
在新时代的征程上,城市治理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将人民性贯彻和嵌入到城市工作中去,以城市性来呈现人民性,以个人权利来发扬城市性,让个人及其权利落到实处,使人民成为城市舞台的主体,最终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。
文章为社会科学报“思想工坊”融媒体原创出品,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734期第3版,未经允许禁止转载,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报立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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